服務條款
這些使用條款(以下稱為“條款”)是Kadoya Co.,Ltd。提供的在線商店的條款和條件(以下稱為“此服務”)(以下稱為“公司” )。 決心,決意,決定。註冊用戶(以下簡稱為“用戶”)將根據這些條款使用此服務。
第1條(適用)
- 這些條款應適用於用戶和公司之間使用此服務的所有關係。
- 除這些術語外,除這些術語外,我們還可以製定各種規格(以下稱為“個人法規”)。這些個人法規應成為這些協議的一部分,而不論名稱如何。
- 如果這些條款的規定與前面段落中規定的各個規則不一致,則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應優先考慮單個規則。
第2條(註冊)
- 在此服務中,註冊申請人應根據協會申請登記條款的註冊,並通知註冊申請人完成註冊。
- 如果確定註冊申請人具有以下原因,我們可能不批准使用註冊申請,這不得披露任何原因。
- 如果在申請使用登記時通知了虛假問題
- 如果是違反這些條款的人的申請
- 此外,如果我們判斷註冊不等於公司
第3條(用戶ID和密碼的管理)
- 用戶可以自行管理此服務的用戶ID和密碼。
- 無論如何,用戶不能將用戶ID和密碼傳輸或借給第三方,也不能與第三方共享。如果用戶ID和密碼的組合符合註冊信息,則認為已註冊用戶ID的用戶使用它。
- 第三方使用的用戶ID和密碼造成的損壞對公司中的任何故意或嚴重疏忽不應責任。
第4條(銷售合同)
- 在此服務中,應通過向公司申請購買並響應公司接受該申請的本申請來確定銷售合同。此外,當公司將產品交給送貨公司時,產品的所有權應將其放置給用戶。
- 如果用戶屬於以下任何原因,則公司可以取消前一段中規定的銷售合同,而不會事先通知用戶。
- 如果用戶違反了這些條款
- 由於目的地未知或長期缺席,產品的交付未完成
- 當公司與用戶之間的信任受損時
- 該服務的付款方式,交付方法,購買申請的取消方法或退貨方法等將由公司分別指定。
第5條(知識產權權)
此服務提供的產品照片其他內容(以下稱為“內容”)版權或其他知識分子所有權屬於合法的權利持有人,例如公司和內容提供商以及用戶,用戶。其他次要用途。
第6條(禁止的項目)
使用此服務時,用戶不得執行以下行為。
- 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或行為
- 與犯罪行為有關的行為
- 侵犯版權,商標權利和本服務中包含的其他知識產權的行為
- 銷毀或乾擾我們的服務器或網絡功能的行為
- 行動以商業使用此服務獲得的信息
- 可能干擾我們服務的操作的行為
- 行動以進行未經授權的訪問或嘗試
- 採取行動收集或累積有關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
- 成為其他用戶的行為
- 與我們的服務有關
- 我們認為是不合適的其他行為
第7條(暫停提供此服務等)
- 公司可以無需提前通知用戶即可暫停或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 在維護或更新此服務的計算機系統時
- 當由於不可抗力,例如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自然災害而難以提供這項服務時。
- 當計算機或通信線路因事故而停止時
- 此外,如果公司確定很難提供此服務
- 由於暫停或中斷,公司對用戶或第三方的任何劣勢或損害概不負責。
第8條(使用限制和註冊刪除)
- 在以下任何一項中:如果您屬於以下任何內容,則可以將服務限制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向用戶使用,或刪除註冊為用戶。
- 如果您違反了這些條款的任何條款
- 當事實證明註冊問題中有一個錯誤的事實
- 如果用戶報告的信用卡作為付款方式被暫停
- 如果付款債務違約,等等。
- 如果我們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回應
- 如果此服務在最終使用中不使用一定時期
- 此外,如果我們判斷使用此服務是不合適的
- 根據本文,我們對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第9條(提款)
用戶可以在規定的提款程序中退訂服務。
第10條(保修續籤和豁免)
- 公司有效或法律上的缺陷(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準確性,完美,功效,兼容特定目的,缺陷,錯誤,錯誤和侵犯權利的權利。它不能保證沒有)。
- 我們對服務造成的任何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如果公司與用戶(包括這些條款)有關此服務的合同成為消費者合同法規定的消費者合同,則該豁免不適用,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如此。我們的公司因過失而損害(我們的公司(我們的公司)損壞(不包括嚴重的疏忽)或對用戶的非法損害(當公司或用戶預見或預見時,損害發生或預見),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 該公司對用戶與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在此服務之間的任何交易,通信,衝突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1條(服務內容的更改等)
公司應能夠在不通知用戶或停止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更改服務的內容,並且對用戶造成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第12條(使用條款更改)
如果我們確定有必要的情況,我們可能會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隨時更改這些協議。如果在開始更改這些條款後開始此服務,則應認為用戶已同意更改的條款。
第13條(個人信息處理)
公司應根據“隱私政策”適當地使用本服務獲得的個人信息。
第14條(通知或聯繫)
用戶與公司之間的通知或聯繫應由公司指定的方法進行。我們已經通知或與聯繫信息聯繫了聯繫信息,因為當前註冊的聯繫人有效,除非用戶根據公司單獨指定的系統提交了更改通知,並且他們在傳輸時已訪問了用戶。被認為是事物。
第15條(禁止轉讓義務)
未經書面書面同意,用戶無法根據使用協議或條款的條款轉讓或提供正確的義務。
第16條(Joice Law / Judge)
- 在解釋這些術語時,日本法律是一項合規法。此外,應取消該服務以適用國際產品銷售協議的國際聯邦條約。
- 如果在此服務中發生爭議,對我們總部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是專屬管轄權法院。